2021年深圳衛(wèi)生許可證變更指南
辦理條件
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、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,應當向原發(fā)證衛(wèi)生計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(xù)。
辦理材料
1.公共場所衛(wèi)生許可變更申請審批表
2.公共場所衛(wèi)生許可證
3.居民身份證
4.委托辦理的提交受申請單位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書面證明材料
5.變更企業(yè)名稱或法定代表人的,還需提供轉讓合同、公司任命書及變更通知書,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。
辦理流程
一、收件
時限:當場
1.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,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;
2.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,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,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;
3.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,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;
4.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
5.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,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,接受申請材料,轉入受理環(huán)節(jié)。
二、受理
時限:當場
1.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,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;
2.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,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,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;
3.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,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;
4.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;
5.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,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,受理行政許可申請。
三、審查
時限:當場
提出審查意見,轉入審批決定環(huán)節(jié)
1.逐一核查審查材料的完整性、合法性、合理性是否符合要求,核查申請材料與申請事項的對應性是否符合要求;
2.對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審查的事項,核查是否開展了現場核查及現場核查的情況是否符合要求。
四、決定
時限:當場
1.申請符合法定辦理條件的,準予行政許可。
2.申請不符合法定辦理條件的,不準予行政許可。
復核審查環(huán)節(jié)提出的初步審查意見
五、制證
時限:當場
證照或不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
窗口領取,郵寄送達
六、送達
時限:即時
1.準予行政許可的發(fā)放證照
2.不予行政許可的發(fā)放《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》
窗口領取,郵寄送達
辦理費用
不收費
辦理地點
各行政服務大廳
辦理時限
即辦
溫馨提示:
搜索或掃描文末二維碼,關注【深圳真社寶】微信公眾號,回復關鍵詞【入戶】,獲取深圳入戶相關內容。

相關推薦
關注我們
